“十四五”云南将投237亿元用于生活、厨余垃圾收集处理

 作者:英利浦科技集团    发布时间:2021-11-21 09:53:24    浏览量:1551
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《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“十四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的通知。《规划》提出:将总投资逾237亿元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、处理,以及厨余垃圾处理厂等项目,原则上不再规划和新建垃圾填埋场。《规划》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。

“十三五”期间

大理市、澄江市、砚山县等实现生活垃圾全域全收集

《规划》指出, “十三五”期间全省新增环卫运输车辆3018台,生活垃圾,收转运能力达到每日20931吨,部分城市如大理市、澄江市、砚山县等实现生活垃圾全域全收集,设施处理能力达到每日26286吨,处理能力比2015年每日增加10008吨,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目标。

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,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5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达每日11150吨。2020年全省设市城市焚烧占比达到61.2%。

昆明市全面实现原生垃圾“零填埋”,初步实现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格局。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90%,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厨余垃圾处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,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有较大提升,全省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,4座累计厨余垃圾处理能力:每日400吨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

规划总投资逾237亿元用于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

《规划》提出:到2025年底,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,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,9湖及6大水系流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,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,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短板。

《规划》总投资逾237亿元,其中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50.61亿元,新建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19.65亿元,新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17.1亿元,新增及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项目20.61亿元,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项目29.08亿元。

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每日4.2万吨

到2025年底,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%左右,全省新增及改造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能力:每日13743吨,基本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,收集分类转运,分类处理需求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,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,焚烧能力达每日30970吨,全省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每日4.2万吨,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65%以上。日产生活垃圾超300吨的地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。全省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,力争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,厨余垃圾处理需求。

借鉴福州模式,推广撤桶建站

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,结合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方式,设置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标志,便于居民投放生活垃圾。加强可回收物规划管理,提升低值,可回收物单独投放比例。积极借鉴福州市垃圾分类“三端四定”模式,推广撤桶建站,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,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。

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,实行分收分运,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州府所在县,市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,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,统筹规划布局中转站点,提高分类收集转运效率,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车载桶装,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方式,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督力度,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,混装混运。

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规模30970吨日

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省预计新增及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能力13743吨每日,其中可回收物每日1630吨,有害垃圾每日20.64吨,厨余垃圾每日1710吨,其他垃圾每日10382吨。

预计新增生活垃圾焚烧规模:每日30970吨;其中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:每日27050吨;新增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规模:每日3920吨。

生活垃圾日产量达到300吨以上的,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,其余地方最小型焚烧处理技术开展评估论证,在满足达标排放的前提下,逐步推广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。

全省力争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:每日1710吨。8个地级城市以集中处理为主,分散处理为辅,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。鼓励其余地区按照循序渐进,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分步实施。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,建立厨余垃圾全链条,整体性处置利用体系。鼓励社会专业公司参与运营,不断提升厨余垃圾,处理市场化水平。

原则上不再规划和新建垃圾填埋场

原则上不再规划和新建垃圾填埋场,各地要加快焚烧处理设施建设,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,把现有填埋场剩余库容改造用于焚烧飞灰处置和应急填埋。对于达到设计库容的填埋场,按照相关规范封场。鼓励采取库容腾退,生态修复,景观营造等措施,推动填埋产整治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,如昆明市东郊填埋场进行价值重塑,功能转化,重新建立垃圾填埋场的价值内核,通过生态修复,资源化利用,景观营造相结合的措施,建立生态公园,教育基地,变“邻避”设施为城市新功能区。

鼓励昆明等地推进再生资源利用高端发展

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,昆明市率先规划建设大型分选处理中心及大件垃圾处理中心,实现纸张,塑料,玻璃,衣物,金属等物品,精细化二次分拣和全品类回收,形成示范后,全省推广。鼓励昆明市、玉溪市、曲靖市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向高端化发展。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智能回收设施,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。

支持昆明市、大姚县建设静脉产业示范区

推动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(静脉产业园)。推广建设集生活垃圾,建筑垃圾,医疗废物,危险废物,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,以集约,高效,环保,安全为原则,发挥协同处置效应,促进基地内各类处理设施,工艺设备共用,资源能源共享,环境污染控制,责任风险共担,降低“邻避”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,支持昆明市、大姚县等地率先建设示范区。

建立全省统一垃圾治理监管平台

建立全省统一垃圾治理监管平台,依托大数据,物联网,云计算等技术,对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监管。鼓励采用第三方监管模式对填埋场和焚烧厂进行监管,政府主管部门借助第三方监管对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月度监管考核,第三方考核结果与该业垃圾处理补贴费拨付挂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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